先使用后付费
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利成果准备许可给中小微企业进行转化,但双方可能因价格谈不拢、企业担心无法收回成本等各种顾虑而难以达成一致。近期出台的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配套政策面向这些成果转化的痛点提出了资金奖励等针对性举措,鼓励、引导试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据悉,相关政策的落地有了新进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已公开发布417项可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许可给中小微企业的专利。
389项“先使用后付费”项目上新
近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共389项专利开放许可项目通过中技所“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这批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全都支持“先使用后付费”。
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此次公开发布的381项专利为例,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医疗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均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其中3项专利成果已经与海淀区中小微企业签订许可协议,三家企业将在协议生效1年后根据转化实施效果向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根据近期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教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及海淀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开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内,中央在京和市属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如选择“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则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可根据技术许可合同中涉及的专利数量、许可实施成效等,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截至目前,海淀区已公开发布500项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其中417项专利可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许可给中小微企业。
“零门槛费”“延期支付”
两种方式可获奖补
如何认定是否符合满足试点方案支持的“先使用后付费”条件呢?
据悉,“先使用后付费”,主要是指采取“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支付许可费,并要求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含)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享受试点政策的成果限定为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知识产权处处长张芳英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海淀区已初步梳理征集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过程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首师大等10所高校院所的拟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或免费许可意向专利1387件,其中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意向专利991件,免费许可意向专利5件,计划将在明年上半年面向相关企业、单位启动相关政策的申报。
降低成果转化双方合作门槛
“‘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使用高校科技成果渠道不畅、许可费用高的问题。”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张宇蕾说。
中小微企业数量多、发展速度快、技术创新需求大,本应是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科技成果转化处副处长叶茂盛透露,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情况看,中小企业还不是承接科技成果和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核心主体。因此,试点政策支持高校院所通过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并授权中小微企业先行实施,同时约定后续收益,以此降低成果转化双方的合作门槛,促进科技成果积极转化。
“企业怕高校的成果不行,高校怕自己把成果卖低了,可是如果不迈出这一步,成果就永远锁在实验室里了。‘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能够帮助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走出‘死亡谷’。”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陈柏强说。
作为中小微企业,北京伟杰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昊澎也深有感触。“后付费、零门槛费和收入提成等模式,能够更好地体现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保护科技成果供给双方的利益。”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