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奖 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
发文单位:   发布时间:5/8/2018

    本报讯(记者刘杰通讯员杨曙亮)日前从市科技局获悉,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开始申报。根据《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省科学技术奖已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市政府负责提名一项企业技术创新奖项目,市科技局负责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直属驻沧单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提名工作。
 

    省科学技术奖是省政府设立的唯一一项科学技术奖项,在我省具有最高的权威性,注重项目的创新性,重点奖励应用推广效果突出、经济效益优异、社会效益显著且具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申报企业技术创新奖的单位应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处于省内行业龙头地位,且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同行业前列,在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引领并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业态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是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的公民、组织。
 

    我市省奖提名工作本月底结束。省奖提名的通知和具体要求可以在省科技厅网站、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另悉,省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再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转自2018年5月8日 沧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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