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的函》的通知
沧科知字[2017]1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县(区)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1月1日前报送至知识产权处。
联系电话:0317-2129118
电子邮箱:czzhuanli@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的函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