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生协字[2017]66号
各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各生产力促进协会,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过程中,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积极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创造了大量专业化众创空间。这些众创空间有力地发挥了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与实体经济对接紧密,有效支撑了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协会征集以上众创空间之先行者,备案成为中国生产力众创空间。请结合《中国生产力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做好备案落实工作。
为了倡导众创空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协会决定联合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社会众创空间研究和服务机构、媒体,共同做好众创空间百强排名遴选工作。按照科技部提出的“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坚持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首次众创空间百强排名示范工作。
希望各众创空间在继续加强探索的基础上,自报公议参加众创空间百强遴选;希望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积极报名、推荐、集合各地众创空间机构形成、壮大中国生产力众创空间的队伍和力量。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10-68598462;68521942